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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 · ERP 集成规范

状态:建议稿 / P0

1. 集成边界

ERP → MES:产品/物料/BOM参考数据、生产计划/工单、客户/订单上下文(按客户情况)。
MES → ERP:开工/完工、实际产量、报废、实际物料消耗、必要的质量/批次信息。

2. Adapter 架构

MES 内部使用稳定 Canonical Model;不同 ERP 通过 Adapter 完成字段、编码、状态、调用协议映射。

ERP-A ─ Adapter-A ┐
ERP-B ─ Adapter-B ├─ Canonical Integration API ─ MES
ERP-C ─ Adapter-C ┘

3. 接口可靠性

  • correlation_id / external_id;
  • 幂等键;
  • 请求/响应日志;
  • 重试与退避;
  • 死信/人工重放;
  • 对账任务;
  • schema/version 字段。

4. 不允许“接口失败阻塞生产”

ERP 回传失败只能影响外部同步状态,不得删除或回滚 MES 已确认的生产事实。

5. 工单变更

ERP 修改/取消已下发工单时,云端必须先查询边缘执行状态并应用状态机规则,不能单纯覆盖。

6. 首家客户验证项

ERP 厂商/版本、接口协议、BOM来源、工单编码、状态字典、单位换算、批次/序列号策略、完工和耗料回传粒度。